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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宁县重申国庆中秋期间纪律要求
2017-09-27 15:04:48 来源:正宁廉政网 浏览次数:0
    为了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,正宁县纪委及时下发了《关于进一步重申和严明中秋、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》,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“十个严禁”纪律要求,即严禁违规收送月饼、土特产等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电子红包等礼金;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在机关内部食堂公款聚餐;严禁违规公款购买和消费高档白酒;严禁违规、变相发放津补贴或福利;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、度假和高消费健身、娱乐活动等;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下属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借车;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;严禁违规举办或参加节日庆典活动;严禁参与赌博活动;严禁向下级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、摊派和报销费用。
   
    《通知》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结合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和“三纠三促”专项行动,及早谋划、及时预防,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,增强纪律观念,坚决做到令行禁止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及时公布举报电话,畅通信访渠道,密切注意不正之风的新动向、新表现,严查不吃公款吃老板、利用物流快递和微信红包收送礼品礼金、分批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、私车公养等形式的隐形变异“四风”问题。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,要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;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,“四风”问题突出,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,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,要按照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的规定严肃问责。
(编辑:高海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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